德国在2026年7月创下可再生能源转型的历史里程碑,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论坛基于欧洲电网运营商平台ENTS O-E四分之一小时数据的分析,光伏系统首次在单月向公共电网注入120亿千瓦时太阳能电力。
国际可再生能源论坛指出,实际太阳能发电量更高,因为现场消耗的电力未包含在公共电网并网统计中。这一记录反映了太阳能对德国电力结构贡献的增长,并突显了该国光伏容量的快速扩张。
在7月,平均中午太阳能输出超过40,000兆瓦,相当于40多个额定容量为1,000兆瓦的核电站的发电能力。据国际可再生能源论坛称,这一发电水平取代了原本可能由燃煤和燃气发电厂生产的大量电力。
该组织表示,这一里程碑代表了德国电力系统的结构性转变,光伏从辅助能源演变为该国电力供应的关键支柱之一。这一增长归因于过去二十年来数百万房主、农民、商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投资。
国际可再生能源论坛首席执行官诺贝特·阿洛赫博士在评论研究结果时表示,光伏已成为德国电力供应的核心组成部分,使得客观讨论该国的可再生能源支持机制变得越来越重要。他指出,“太阳能补贴”一词可能具有误导性,因为它暗示每一千瓦时注入电网的太阳能电力都完全由公共资金资助。
国际可再生能源论坛解释说,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对新光伏系统采用差异成本模型。根据该机制,太阳能设施产生的电力首先在电力交易所出售,由此产生的市场收入计入可再生能源法账户。只有市场价格与法定并网电价之间的差额才通过可再生能源法账户补偿。
例如,如果电力在交易所以每千瓦时5欧分的价格出售,而法定并网电价为7欧分,那么只有2欧分的差额由可再生能源法账户覆盖。相反,如果市场价格高于电价水平,在系统运营商获得法定电价后,额外收入将留在可再生能源法账户中。由于新住宅光伏系统的当前并网电价约为每千瓦时7欧分,国际可再生能源论坛表示,实际可再生能源法差异成本通常远低于电价本身,并且当电力市场价格足够高时可能完全消失。
该组织还强调,今天的可再生能源法差异成本主要由2010年至2013年间投产的遗留光伏系统驱动,当时投资成本显著更高。这些系统中的许多继续根据20年补偿合同获得每千瓦时30至40多欧分的法定并网电价。
据国际可再生能源论坛称,这些遗留合同计划在2030年至2033年间逐步到期,之后无论新安装光伏系统的补偿如何,历史可再生能源法差异成本预计将显著下降。